电子科学系教师进修、培训、学习和学术交流的规章制度
电子科学系针对教职工(系批准或推荐)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学习和学术交流的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系里根据各学科师资建设的需要,有针对性的选派若干教师外出进修、学习和学术交流包括假期各类学习班、研讨会等;
2、 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学习,积极进取,努力完成学习任务;
3、 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学习和学术交流的每一教师必须在学习结束之后再系里作一次学习报告会,一方面是总结自己的学习成果,另一方面也给其他教师提供一次学习机会。同时向系提交一份文字汇报材料;
4、 学科内部要组织教研室的教师进行学习交流会,参加学习培训和学术交流的教师与其他教师要多加强交流,做到资源共享;
5、 各教研室、实验室和办公室每学期开学第一周根据学科、专业、课程建设的需要,有重点的制定本学期的教师进修、培训、学习和学术交流(视情况而定)计划,并及时上报到系办公室;
6、 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学习和学术交流的每一教师,如未达到进修、培训、学习的要求(即有效的合格证书),一切费用自理,并在全系通报批评。